打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其主要特點,集體性、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項目。它在國際上開展較為廣泛,影響較大,被譽為「競技與智慧的結合」。在美國、日本尤為盛行,被稱為「國球」。其也是一種團體球類運動,法定比賽人數最少為9人,其近似的運動項目為壘球。棒球球員分為攻、守兩方,利用球棒和手套,在一個扇形的棒球場裡進行比賽。比賽中,兩隊輪流攻守:當進攻球員成功跑回本壘,就可得1分。九局中積分最高的一隊就勝出。
棒球起源
打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主要特點,集體性、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項目。它在國際上開展較為廣泛,影響較大,被譽為「競技與智慧的結合」。在美國、日本尤為盛行,被稱為「國球」。
根據美國有關專家多年來的考據認為:打棒球運動源于英國的板球(Cricket也稱圓場球Rounder)。1839年,美國人竇布戴伊(Doubleday)組織了第一場與現代打棒球運動十分相仿的比賽。
中國人打棒球的最早記載,為中國工程師詹天佑在美國耶魯大學留學時(1877-1881)組織"中華棒球隊",以后從美國、日本歸國的華僑及留學生把棒球帶回祖國。
棒球沿革
1845年,美國人亞歷山大·喬伊·卡特賴德(Alexander Joy Cartwright)為統一名稱和打法,制定了有史以來第一部棒球競賽規則。規定的場地圖形和尺寸至今仍沿用,并正式采用了棒球(Baseball)這一名稱。其中多數規則條文迄今仍繼續使用,棒球(Baseball)這一名稱也一直沿用至今。因此,現代打棒球運動源于英國而發展于美國。
1839年,美國紐約州古帕斯鎮舉行了有史以來的首次棒球比賽。1860年,美國開始出現職業打棒球運動員。1871年美國成立了「全國職業打棒球運動員組織」;1876年該組織改名為「全國棒球聯合會」。1881年成立另一個全國性的職業棒球組織,即后來的「全美職業棒球聯合會」。1884年首次舉行這兩個組織間的冠軍賽,即「世界棒球冠軍賽」。此后,1910年時任美國總統威廉·霍華德·塔夫脫(William Howard Taft)正式批準打棒球運動為美國的「國球」。
1873年棒球由美國傳入日本。日本職業棒球隊創始於1934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打棒球運動迅速在歐洲各國開展起來。現在打棒球運動已在世界五大洲的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開展。
1937年,在美國成立了世界棒球協會,后改稱為國際棒球聯合會,是世界業余打棒球運動的最高領導機構,總部設在美國,會員國(或地區)已由20世紀70年代的50多個增至目前的113個。
1978年國際棒聯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國際棒球聯合會于1994年將總部設在瑞士洛桑。中國棒球協會于1981年3月加入國際棒球聯合會,1985年加入亞洲棒球聯合會。
打棒球運動在歐洲,已有26個國家開展。「歐洲業余棒球聯合會」的成員有義大利等11國。根據該聯合會1978年的統計,參加棒球比賽的運動員約5萬人,球場326個,并舉辦了"地中海杯","世界棒球錦標賽"等國際比賽活動。
目前,棒球最普及的是美國和日本。此外臺灣地區,韓國,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和拉丁美洲也極為風行。
棒球項目1992年被列入奧運會比賽項目
棒球項目將會在2012年退出奧林匹克夏季運動會。
棒球特點
打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主要特點,集體性、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項目,被譽為「競技與智慧的結合」,是一項集智慧與勇敢、趣味與協作于一體的集體運動項目。它動靜結合,分工明確。隊員之間既強調個人智慧和才能,又必須講究策略戰術,互相配合。成員之間分工明確,責任清晰,又必須主動配合,相互服務,必要時為顧全大局,個人要甘于犧牲自我。
蔚藍的天空下,茵茵的綠草,放下工作中的負擔,把自己交給你的團隊,你身邊的隊友就是你平時的同事,在充滿趣味性的棒球比賽中,你更能體會到信任,包容與鼓勵的重要性,在棒球中每個人都有作為一個掌控者的機會,并且要有自身的定位和你對大局的判斷。在火熱的競技對抗中,全身心的投入,在你盡情奔跑的時候,在你激勵隊員的時候,在你和大家一起討論戰術的時候,其實,你們正在創造一個屬于你們自己的奇跡。
棒球比賽
棒球比賽的球場呈直角扇形,有四個壘位,分兩隊比賽,每隊9人,兩隊輪流攻守。攻隊隊員在本壘依次用棒擊守隊投手投來的球,并乘機跑壘,能依次踏過1、2、3壘并安全回到本壘者得一分。守隊截接攻隊擊出之球后可以持續碰觸攻隊跑壘員或持球踏壘以「封殺」跑壘員。攻隊3人被「殺」出局時,雙方即互換攻守。兩隊各攻守一次為一局,正式比賽為9局,以積分多者獲勝。守隊隊員按其防守位置及職責規定名稱如下:投手,捕手,1壘手,2壘手,3壘手,遊擊手,左外野手,中外野手,右外野手。攻隊入場擊球的隊員叫擊球員。合法擊出界內球時,該擊球員應即跑壘,稱為擊跑員。 擊跑員安全進入1壘后,即稱為跑壘員。
正式比賽需4名裁判員(當季后賽時,裁判會增加到六位,多了兩個邊線裁判),1人為主審(又稱為司球裁判),其余3人為司壘裁判。主裁判位于本壘及接手身后,主要職責為宣判投手的「好」或「壞」球;宣布擊球員的「擊」和「球」數;判定攻方是積分抑或出局;判定「界內球」,「界外球」或「擦球棒」處理,宣判雙方違反規則的行動;宣布比賽結果。司壘裁判負責1、2、3壘位附近的裁判工作;宣判跑壘員是安全還是出局;是否有阻擋,妨礙對方或其他犯規行為;處理踏漏壘及其他問題,并協助主裁判執行規則,使比賽順利進行。此外,還有2-3名記錄員負責記錄和技術統計。也有的正式比賽再增加2名外場司線裁判員,其職責為判定落在外野遠處的球是界內還是界外球,外野手是否合法接殺,是否擊出全壘打等。
棒球入門知識
進攻技術
包括擊球、跑壘和滑壘等,是積分的主要手段。
(1)擊球:有持棒揮擊和持棒觸擊兩種方法。擊球員雙手握棒,根據投手的投球動作和來球的路線采取相應的擊球模式,力爭將球擊到守方隊員接不到的遠方或空檔。
(2)跑壘:擊球員擊出球后,在守方隊員未接到球的瞬間,立即上壘,搶壘位。
(3)滑壘:跑壘員身體貼地面滑動的占壘動作,有側身倒地踏壘和俯沖倒地踏壘。
防守技術
包括接球、傳球、投球、觸殺、封殺和追殺。
(1)接球:面向本壘,兩腳左右開立,兩手置于胸前,眼睛注視來球。一般用雙手接球。
(2)傳球:以食指、中指和拇指持球,掌心不觸球。有肩上載球、體側傳球和低手傳球。
(3)投球:一般采用身體正對擊球員的正面投球和身體側對擊球員的側面投球兩種投球姿勢,球出手時通過手指、手腕的壓、擰、撥等動作,可投出不同性能的曲線球、直線球、變速球、飄球和下墜球。有肩上高壓、低肩側投、低手3 種投球動作。
(4)觸殺:守備員持球碰觸離開壘位的跑壘員使之出局。
(5)封殺:守備員持球,在跑壘員進壘或退壘到達壘位前,先觸及壘位,或對擊跑員進行傳殺,使之出局。
(6)追殺:守場員追趕離開壘位的跑壘員并用持球手碰觸跑壘員使之出局。
基本技術
棒球基本技術由接球,傳球,擊球和跑壘組成。
(1)接球:用雙手到位接球,雙眼注視來球,接球時雙手應有后挫緩沖動作,以避免碰撞反彈出手。
(2)傳球:要用食指,中指及拇指持球。傳球和投球一樣,前腳要指向目標,傳出時注意甩腕,投傳后要把前送和跟進動作做完。傳球姿勢有3種,即肩上載球,肩側傳球,肩下或低手傳球。
(3)擊球:有3中方法;揮棒擊,執棒觸擊,執棒推擊。揮擊時,雙手靠攏,前肘離身,小臂拉平,后肘不宜過于貼身,雙足稍分立,揮棒時前腳伸踏不要過大,以免影響揮棒的準確性,甚至妨礙下一步的起跑。揮棒力量主要靠后蹬,轉體,拉臂,甩腕。力量大的多用直臂揮擊姿勢,爭取打出"本壘打"。另一種為了安全上壘,采用轉體甩腕,雙臂稍曲的動作,做到下棒快,棒軌短,打出迅猛而平直的安打球。觸擊法是雙手輕執棒,平放身前,棒頭稍高。
(4)跑壘:擊球后要利用揮棒的力量迅速邁出第一步,沿跑壘線沖向1壘。安全到達1壘后可以沖過壘位,但應立即返回。有可能更進一壘時,應按照跑壘指導員的手勢,及早作好拐小彎的動作,用左腳踏觸1壘壘包內側后,奔向2壘。
(5)滑壘:是為了避免守方的觸殺,避免沖撞守隊隊員。滑壘共有4種姿勢:單腳沖前坐勢滑進;雙腳沖前,單腳鉤壘;雙腳沖前從壘側滑過后,翻身用手抓壘;雙手沖前,用腹部滑進觸壘。在滑壘中,雙方均應注意避免互相沖撞和釘鞋傷人。
攻防技術
一般是按照全隊所規定的戰術及教練臨場發的戰術暗號進行,常用的進攻戰術有:
(1)觀察:即投手投來的第一個球,不擊,以觀察投手的動作及實力
(2)積極迎擊第一個球:達到攻其不備的目的
(3)擊出高遠球:準備犧牲自己促使同隊進壘積分。
(4)打帶跑:即把球擊到1壘跑壘員身后的空隙地帶,使其他跑壘員安全進到2壘或搶到3壘,破壞對方企圖制造雙殺的機會
(5)跑了再打:跑壘員先偷壘,擊球員隨后擊球
(6)觸擊犧牲打:擊球員用觸擊將球擊向1壘或(3壘),擊出地滾球引誘守隊"殺"1壘,擊球員犧牲自己,使同隊進壘或返回本壘積分
(7)1,3跑壘員雙偷壘:制造3壘跑壘員返回本壘積分機會
防守戰術
須全隊密切配合,及時移動補位和進行掩護,以防止攻隊進壘或積分,常用的戰術有:
(1)接球后傳1壘封殺擊跑員
(2)雙殺:接球后傳到最近壘位封殺跑壘員,隨即傳球到1壘封殺擊跑員造成雙殺。
(3)夾殺:守隊互相配合傳球,截殺在壘間的跑壘員,逼趕跑壘員退回原壘并乘機在壘間觸殺之。
(4)防止雙偷壘:由接手指揮行動,由遊擊手,2壘手或投手作中間策應攔截接手傳2壘的球,再傳回本壘,截殺3壘跑壘員。如3壘跑壘員不搶回本壘,即由守2壘的隊員接球,截殺1壘跑壘員。
(5)配球:投手針對擊球員不同弱點,投出不同的球,如快速球,變速球,曲線球或下墮球等,使擊球員無法擊中來球,造成出局。
(6)縮小防圈:為了防止擊球員采用犧牲觸擊球戰術,縮短防守距離,明確本壘前各區有人負責截接球,其余各隊員應移動補位防守。
總之,不論是攻或守均應有統一指揮,統一暗號,平常訓練時反復運用,比賽時才能配合默契,套用自如。
場地與用具
本壘板用橡膠、軟塑膠和木板制成。要求固定在地上與地面平。1.2.3壘壘包為(38.10)厘米見方,用帆布縫制,內裝棕、毛等軟物,應按規定固定在場上。球棒用木或鋁制,球用明線縫球皮。防守隊員均應戴手套。捕手及1壘手可戴連指手套。捕手要有面罩、護胸、護腿等護具。擊球員要戴護帽。球鞋用皮革制,前后掌各有扁形釘3枚。
棒球的比賽規則
投球
投手可以采用正面投球和側身投球兩種姿勢。投球前均須用腳踏觸投手板。正面投球只許向擊球員投出。投球動作開始后,動作必須連續,不得中斷。側身投球可以向有跑壘員的壘位傳牽制球,但投球動作開始后,只許投向擊球員。投球前必須保持靜止持球在身前的姿勢至少1秒鐘。違反投球規則的投球叫「不合法投球」,判投手一個「壞球」;壘上有跑壘員時,叫「投手犯規」,跑壘員得安全進1個壘。
擊球和跑壘
攻隊必須按「擊球次序」名單依此入場擊球。擊球時不得越出擊球區;擊出騰空球被守隊合法接住,擊球員出局;擊球員可以用棒揮擊、推擊或觸擊。擊出界內球后,擊球員即應跑壘;投手累計3個「好球」(在本壘寬度上空以內,高度在擊球員膝上、腋下之間)擊球員三擊不中出局。如投4個"壞球"或投球擊中擊球員時,擊球員安全進1壘。擊球員擊球落入界內時,即成擊跑員,應向1壘跑進。到達1壘時未被防守隊員封殺或觸殺,為安全到壘,此時即成為跑壘員。跑壘員必須按1.2.3及本壘順序跑壘。不得反向跑壘,不得有意妨礙守隊接球,否則判出局。跑壘員可以偷壘,但有被"殺"出局的可能。跑進時可以沖跑或滑壘,但必須沿跑壘線范圍內跑進。擊球員擊出界內騰空球時,跑壘員應觸踏壘包,待球接觸守隊隊員后,方可離壘。合法跑壘并觸踏過1.2.3壘,擊出合法騰空球超出外場規定界限時,為"本壘打"。擊球員安全得1分。但擊球員仍需按規定路線踏觸3個壘再回到本壘,才算合法積分。
防守截殺
(1) 封殺跑壘員,當擊球員成為擊跑員時,其他跑壘員被迫放棄原壘向前跑進,守壘員只要接球用腳觸壘即可封殺跑壘員出局。
(2) 防守隊員持球觸殺離壘或跑進中的跑壘員,判跑壘員出局。
著名球隊和球員
球隊
波士頓紅襪隊、紐約洋基隊、洛杉磯道奇隊、亞特蘭大勇士隊、費城費城人隊、克利夫蘭印地安人隊、多倫多藍鳥隊,西雅圖水手隊、圣路易斯紅雀隊、亞利桑那響尾蛇隊、芝加哥白襪隊、芝加哥小熊隊、讀賣巨人隊等等。
球員
貝比·魯斯、漢克·阿倫、馬利安諾·李維拉、藍迪·強森、瑞吉·杰克遜、保羅·奧尼爾、羅杰·馬裡斯、懷迪·福德、朗·吉德利、羅杰·克萊門斯、比爾·迪奇、郭泰源、王建民、郭泓志、陳金鋒、胡金龍、倪福德、布賴恩·沙克福德、王貞治、辛普森、樸贊浩、松井秀喜、鈴木一朗、佐佐木主浩、野茂英雄、松坂大輔等。
常見術語
規則術語
促請裁決、保留比賽、截止比賽、褫奪比賽、提訴比賽、好球、壞球、好球帶、本壘(本壘板)、投手丘、投手板、內野、外野、打擊區、三呎線(三呎線規則)、壘包、觸擊(短打)、安全觸擊、犧牲打、確實接捕、雙重賽、擦棒被捕球、突襲投球、內野高飛球、局、妨礙、死球、活球、出局、安全(未出局)、雙盜壘、夾殺、和局、雙殺、逆向雙殺、順向雙殺、三殺(三連殺)、打擊順序(打序)、保送、代打、代跑、代守、先發投手、后援投手、滿球數、滑壘、滑壘離位、牽制、假性牽制、強迫取分、打帶跑、揮臂式投球、固定式投球、軸心腳、自由腳、投球、傳球、野手選擇、主隊、客隊。
記錄術語
打擊率、上壘率、長打率、盜壘成功率、出賽數、打席數、打數、安打、一壘安打、二壘安打、三壘安打、全壘打、壘打數、打點、積分、故意四壞球、四壞球、觸身球(觸身死球)、四死球、三振、不死三振、盜壘、盜壘被刺、盜壘成功、攻擊指數、勝利打點、妨礙打擊、妨礙守備、妨礙跑壘、犧牲觸擊、犧牲飛球、雙殺打、雙殺守備、三殺打、三殺守備、勝率、防守率(守備率)、刺殺、封殺、觸殺、接殺、助殺、失誤、捕逸、防御率(自責分率)、三振率、保送率、滾飛比率、投手犯規、投球局數、完投、完封、勝利投手、敗戰投手、救援成功、救援點、中繼點、失分、自責分、暴投、暴傳、盜壘阻殺、守備機會、完全打擊、完全比賽、最有價值球員(MVP)。
人員術語
投手、捕手、一壘手、二壘手、三壘手、遊擊手、左外野手、中外野手、右外野手、內野手、外野手、總教練、教練、跑壘指導員、裁判、主審、一壘審、二壘審、三壘審、左線審、右線審、壘審(內野審)、線審(外野審)、擊球員、跑壘員、擊球跑壘員(擊跑員)、指定打擊、記錄員。
競賽規則(節選)
比賽目的
一:打棒球運動是在規定的場地范圍內,兩隊各出九名隊員,在各自的教練員指導下,按照規則在一名或一名以上裁判員的裁決下進行比賽的一項體育運動。二:比賽的目的是爭取積分多于對方隊而取得比賽的勝利。
三:在規定的有效比賽局數結束時,按照本規則判積分較多的一隊為勝隊。
比賽場地
1、場地地面
比賽場地是一個直角扇形區域,直角兩邊是區分界內地區和界外地區的邊線。兩邊線以內為界內地區;兩邊線以外為界外地區。界內和界外地區都是比賽有效地區。界內地區又分為內場和外場。內場呈正方形,四角各設一個壘位,在同一水準面上在尖角上的壘位是本壘,并依反時針方向分別為一壘、二壘和三壘。內場以外的地區為外場。比賽場地必須平整,不得有任何障礙物。
地面應平整。跑壘路線上的土質要松軟。一般國際比賽場地要求內場整個場地呈龜背形,最高點為投手區,跑壘路線、投手區及各壘位周圍是土場地,內場其余地方及外場區應為草坪。比賽場地的內場與地面平,只是投手區為直徑5.49的圓圈土坡,投手板高出地面25厘米。投手板用木或橡膠制成,應固定在地上。擊球員區及接手區為限制擊球員及接手的合法活動范圍。
注:如果在規定的場地上有觀眾或障礙物時,應由裁判組根據情況訂出臨時或特定規則并通知比賽隊。
2、場地大小
內場每邊壘間距離為27.43米。投手板的前沿中心和本壘尖角的距離為18.44米。本壘后面和兩邊線以外不少于18.29米的范圍內為界外的有效比賽地區。兩邊線至少長76.20米。兩邊線頂端連結線的任何一點距本壘尖角的距離都不應少于76.20米(圖1)。
本壘尖角后18.29米處應設定后擋網。網高4米以上,長20米以上。場地周圍設定圍網,高度1米以上為宜。
注:1.1958年7月1日以后由職業球團建造的棒球場,兩邊線應至少延長至97.54米,本壘經二壘伸向中外場的距離至少達121.92米。
2.根據我國場地情況,如有困難兩邊線長度可規定為91米,本壘經二壘伸向外場的距離可定為108米,本壘到后擋網和兩邊線到野傳球線的距離可定為15米。
3、場地劃法
應先確定擊球方向和本壘位置。為避免陽光照眼,本壘最好位于場地的西南偏西的位置。然后在本壘尖角處釘一小木樁,樁上系一長繩(至少長54.86米)并在18.44米、27.43米、38.79米及54.86米處各打一結(記號),把繩拉向東北偏東的地面。首先在18.44米處釘一小木樁,該處就是投手板的前沿中心。在38.79米處再釘一小木樁,就是二壘的中心點。接著再把54.86米的繩結系在二壘的木樁上,另一端系在本壘的木樁上,手執27.43米處的繩結,向右拉直,在27.43米的繩結處釘一小木樁,就是一壘的外角,然后依照上述方法向左拉直,就是三壘的外角(圖1)
為檢查各壘的位置是否合乎規定,可以再把長繩的一端系在一壘的木樁上,以54.86米處系在三壘上,然后再拿27.43米的繩結向左、向右拉直,用以檢查本壘和二壘的位置。現圖示(圖2)如下:
第一步:定甲(本壘)乙(投手板前沿中心)及丁(二壘)
第二步:以甲戍線定丙1(一壘)
第三步:再以甲戍線定丙2(三壘)
4、場地布置
場地應布置捕手區、打擊區、跑壘指導員區、跑壘限制線、擊球員準備區、野傳球線、全壘打線和草地線。
1)捕手區:自本壘尖角后2.44米處畫一條橫線,線長1.10米,線的兩端距本壘中心線各0.55米。然后再從兩端向本壘方向各畫一與本壘中心線平行的線,與擊球員區界線連線,這個區域叫捕手區。(圖2)
2)打擊區:在本壘的左右兩側,各畫一個長方形的擊球員區。該區長1.82米,寬1.22米。兩區相鄰近的內側界線各距本壘板邊沿為0.15米,以本壘橫中心線為準,擊球員區前后部分各長0.91米。(圖2)
注:打擊區(包括標出該區的白線)為界外地區,但擊出的球如停止在打擊區和邊線所形成的三角區內時應判為界內球(圖3)。
3)跑壘指導員區:在一、二壘及二、三壘壘線與邊線相交的點以外4.57米處向本壘方向各畫一條與邊線平行長6.10米的線,再線上的兩端向場外各畫一條長3米的垂直線,這三條線以內的區域為跑壘指導員區。在一壘一側為一壘跑壘指導員區,在三壘一側為三壘跑壘指導員區。(圖1)
4)跑壘限制線:由本壘和一壘的中點和沿邊線至一壘后0.91米處各向場外畫一條長0.91米的垂直線,并將兩垂直線的終點連線在一起,就是跑壘限制線。這條線和邊線所構成的長條區域就是跑壘限制道。
5)擊球員準備區:在本壘尖角3.96米處向本壘縱向中心線兩側各量11.28米,并以該處為圓心各畫一直徑為1.52米的圓圈,此圈就是擊球員準備區。(圖1)
6)野傳球線:距兩條邊線外至少18.29米處,各畫一條與邊線平行的線,該線一端與后擋網相連,另一端與本壘打線和邊線末端相交的延長線相連,此線是野傳球線,用以區分界外比賽有效地區和無效地區。(圖1)
7)全壘打線:以二壘壘位為中心為圓心,以圓心到邊線頂點的距離為半徑,畫一弧線與兩側邊線末端相交,此弧線即為全壘打線,作為判斷全壘打的標志。
8)草地線:在草皮場地上,從投手板前沿中心為圓心,28.93米為半徑,在界內連線兩邊線所劃弧線,即為草地線。此線以外的外場地區為草地,以內為土地。
注:1.場地上各線的寬度為7.6厘米,線的寬度包括在各區域的有效范圍之內。
2.邊線通過打擊區的部分不應畫出。
比賽設施
本壘板
用白色橡膠制作,呈五角形,(圖2)應固定在地上,與地面齊平。本壘板尖角兩邊應與一壘和三壘邊線外沿交角疊合。
壘包
一、二、三壘壘包均為38.10厘米見方,厚7.6至12.7厘米的白色帆布包。一、三壘壘包應整個放在內場,二壘壘包的中心放在兩壘線的交叉點上。壘包內裝棕毛等細軟物。壘包應釘牢在地上。
壘包釘置的方法:比較簡單的方法是用十字帆布帶和帶勾的長釘固定。
在壘包的正中下面用帶勾的長釘(約30厘米)鉤好扎牢,并將長釘釘入地下,以便滑壘時壘包不致移動(但可以轉動),同時也可避免碰傷。
投手板和投手區
投手板用白色橡膠制成。板長61厘米,寬15厘米。投手板周圍應有86.4厘米寬,152厘米長的平臺。投手板應與平臺齊平。投手板和平臺置于高出地面0.25米、直徑為5.48米圓形土墩內的投球區(圓心在投手板前沿中心正前方0.46米處),投手板前的斜坡應為平臺前沿起向前1.83米,每向前30.5厘米降低2.54厘米,然后向四個壘位逐漸 傾斜并與之齊平。(圖3)
隊員席
一壘及三壘兩側各設一個隊員席,設于距兩邊線至少18.29米的野傳球線外側。隊員席上面應安置頂棚,背后和兩側都應是封閉的。
球
棒球是圓形軟木、橡膠或類似物質作球心,繞以麻線,再以兩塊白色馬皮或牛皮包緊平線密縫而成。球面應平滑。重量為141.7克至148.8克。圓周圍22.9厘米至23.5厘米。
球棒
呈圓柱形。棒面必須平滑無截面接頭。金屬棒的兩端必須密封,握棒部分的棒帽末端可以制成直徑為2.4_5厘米,棒長不得超過1.07米,最粗處直徑不得超過7厘米。為便于握棒,從握棒的一端起至45.7厘米的長度內,可用布條、膠布帶或橡膠包纏。
服裝
比賽時,同隊隊員應穿著式樣和顏色整齊一致的比賽服裝(包括內衫和外露部分)。服裝上不得有閃光的紐扣或附飾物,服裝上衣背面應有不小于15.2厘米的明顯的號碼,上衣和褲子的號碼要一致。隊員穿著與同隊隊員不一樣的服裝不得參加比賽。每隊應有深淺不同的兩套服裝,先攻隊穿深色,后攻隊穿淺色。
隊員可穿有平扁鐵釘或橡皮頭的棒球鞋,但不得是園尖的金屬釘。長扁鐵釘長不得超過1.5厘米。
注:教練員、跑壘指導員均應穿著與本隊隊員同樣的運動服裝。
捕手手套
捕手所用的連指手套,周長不得超過96.5厘米,上下端不得超過39.4厘米;虎口的上沿不得超過15.2厘米,下沿長不得超過10.2厘米,上下沿長不得超過15.2厘米。虎口處可用整塊的皮革縫制,也可用皮條編成,但不得編成網兜狀。手套重量不限。
一壘手手套
一壘手所用的分指手套或連指手套上下端不得超過30.5厘米,掌面上部寬不得超過20.3厘米;虎口上沿長不得超過10.2厘米,下沿長不得超過8.9厘米,上下沿長不得超過12.7厘米。虎口處可用整塊的皮革縫制,也可用皮條編成,但不得編成網兜狀。手套重量不限。
分指手套
連指手套限接手和一壘手使用。但任何隊員都可使用分指手套(圖9)。分指手套重量不限。
投手手套
投手所用的手套包括皮條、縫線和指蹼都必須是同一種顏色,而且不得為白色或灰色。手套上不得有任何與手套顏色不一樣的附飾物。
護具
捕手必須戴護帽、護面、護胸和護腿。擊球員和跑壘員都要戴帶有護耳的護帽。
注:裁判員如果發現隊員有違反以上各條規定時應即令其改正,如經勸告后一分鐘內仍未見隊員改正時,裁判員應取消其比賽資格。
術語定義
判定(Adjudged)
裁判員根據判斷所作出的決定。
注:本判定沒有抗議的余地,但裁判員運用規則錯誤時不在此限。
申訴(Appeal)
守隊隊員對攻隊隊員的犯規行為要求裁判員判以出局的行為叫「申訴」。
投手犯規(Balk)
壘上有跑壘員時,投手的不合法行為叫「投手犯規」。這時判跑壘員安全進一個壘(但不判擊球員一「球」)。
壞球(Ball)
投手合法投出的沒有直接通過「好球帶」而擊球員又未揮擊的投手投球叫「壞球」。
注:如果落地后進入「好球帶」的「壞球」打中擊球員則判為「投球中身」,擊球員安全進到一壘。如果二擊后擊球員揮擊這種球未中,即使被捕手接住,仍判作捕手漏接,按規則六.○五(B)和六.○九(B)處理。如果擊球員把這種落地球擊出,則同于把未落地
的球擊出,繼續比賽。
壘位(Base)
跑壘員為積分而必須按順序踏觸的、位于內場四角的四個位置叫「壘位」。壘位通常放置帆布壘包或塑膠膠板作為標志。
跑壘指導員(Base Coach)
穿著與隊員同樣的運動服裝,站在一、三壘外跑壘指導員區內指導擊球員擊球和跑壘員跑壘的同隊成員叫「跑壘指導員」。
四壞球上壘(Base on Balls)
擊球員擊球時得四個「球」而安全進到一壘的判定叫「四壞球上壘」。
擊球員(Batter)
在擊球員區內擊球的攻隊隊員叫「擊球員」。
擊跑員(Batter Runner)
完成擊球任務后向一壘跑進的攻隊隊員叫「擊跑員」。
打擊區(Batter’s Box)
擊球員擊球時站立的區域叫「擊球員區」。
投捕手組(Battery)
投手和捕手二人組成的小組叫「投捕手組」。
隊員席(Bench or Dugout)
為上場隊員、替補隊員和其他穿著運動服裝的本隊成員準備的座位叫「隊員席」。
觸擊球(Bunt)
不揮動球棒但有意讓球碰棒或使棒輕觸來球,使球緩慢地滾入內場的擊球叫「觸擊球」。
中止比賽(Called Game)
不論任何理由而由主裁判員宣布中止的比賽叫「中止比賽」。
接住(Catch)
守場員沒有用他的帽子、護具、口袋或運動服裝的任何部分來接球,而是在球落地前牢固地把球握在手套或手中的防守行為叫「接住」。但如果在他接球同時或接球后立即和隊員或擋墻相撞摔倒以致將球失落時不算「接住」。如果守場員觸及的飛球又觸及攻隊隊員
或裁判員時,即使被其他守場員接住也不算「接住」。如果守場員把球接住后在傳球時失手將球失落,仍可判「接住」。在這種情況下,對「接住」的有效性應按守場員有足夠的時間把球握住從而證明已把球控制住,同時傳球又是自覺和有意等來確定。
注:1.接球時即使接球不穩,球在手套上彈跳,但只要最后在落地前接牢或由其他守場員接牢都算「接住」。2.跑壘員在第一個守場員一接觸飛球時即可離壘。
3.守場員可跨越圍墻、籬笆、欄桿、圍繩或其他野傳球線去接球。他可以跳上位于界外的欄桿、帳篷接球,他可以冒險這樣做。守場員跨越圍墻、籬笆、欄桿、圍繩乃至進入看臺接球時,不得加以妨礙,但如發生妨礙行為,不作妨礙判處。
4.守場員跑到隊員席邊緣接球時,如倒地前被隊員(不論哪方隊員)扶持而把球牢牢接住,判「接住」。
捕手(Catcher)
位于本壘后面的守備員叫「捕手」。
捕手區(Catcher’s Box)
投手企圖投故意四球時,捕手在投手投球出手前必須站立的區域叫「捕手區」。
教練員(Coach)
由主教練指定在場上執行主教練所賦予的任務并穿著本隊比賽服執行任務的本隊隊員叫「教練員」。他并不限于擔任「跑壘指導員」。
死球(Dead Ball)
根據規則暫停比賽的擊球、傳接球或投球叫「死球」。這種暫停比賽的局面叫「死球局面」。
守隊或守隊隊員(Defense of Defensive)
在場上進行防守活動的隊或任何守場員叫「守隊或守隊隊員」。
連賽兩場(Double Header)
按賽程一日內連續參加兩場比賽叫「連賽兩場」。
雙殺(Double Play)
守場員無失誤而使攻隊兩名隊員連續出局的防守行為叫「雙殺」。有兩種「雙殺」。
(A)雙封殺:(Force Double Play)
兩個封殺造成的雙殺叫「雙封殺」。
(B)封觸雙殺:(Reverse Force Double Play)
先用封殺,再用觸殺造成的雙殺叫「封觸雙殺」。
注:封觸雙殺的例子:一壘有跑壘員,一人出局,擊球員擊出地滾球到一壘手。一壘手接球觸踏一壘(一個封殺出局)后傳給二壘手或遊擊手,使一壘跑壘員在二壘被觸殺出局(觸殺成雙殺)。
另一例子是:滿壘,無人出局,擊球員擊出地滾球到三壘手,三壘手接球觸踏三壘(一個封殺出局)傳給接手觸殺三壘跑壘員成雙殺。
界內球(Fair Ball)
合法擊出的球如遇下列任一情況時均為「界內球」:
(A)停止在本壘至一壘或本壘至三壘之間界內地區時;
(B)擊球在界內地區觸地后越過一、三壘壘位后從壘位后面的界內地區滾出外場時;
(C)觸及一壘、二壘或三壘壘包時;
(D)先落在一、二壘及二、三壘的壘線上或該線外的界內地區時;
(E)在界內觸及裁判員、比賽隊隊員身體時;
(F)從界內地區上空直接越出本壘打線時。
注:1.在邊線上包括邊線標桿接球時,應按守備員手套觸球時與地面的垂直線判定。在邊線內(包括在邊線上)為界內球。不應以守備員觸球時是站在界內或界外地區來判定。
2.飛球落在內場后,如在一、三壘前沒有觸及任一比賽隊隊員或裁判員而彈出界外地區時判「界外球」。如停留在界外地區或界外地區被隊員觸及時亦判「界外球」。但是飛球落在一、三壘上或落在一、三壘后面的外野界內地區然后彈出界外地區時判「界內球」。
3.打擊區在界內地區的小三角為界內地區,如果擊出的球停止在小三角內為界內球。擊球員在所站立的打擊區內無意觸及該球為界外球,如有意碰觸判擊球員出局。如果擊球員碰觸了另一個擊球員區小三角內的球,不管有意無意均判擊球員出局。
界內地區(Fair Territory)
從本壘經一、三壘邊線其延長線直到擋墻或圍網(包括垂直面的空間)以內的區域叫「界內地區」。
守備員(Fielder)
進行防守的任一隊員叫「守備員」。
野手選擇(Fielder’s Choice)
守場員在處理界內地滾球時不傳殺擊跑員而傳殺前位跑壘員出局的防守行為叫「野手選擇」。
野手選擇也適用于記錄員記錄:
(A)擊跑員由于守場員處理擊出的安打球時選殺前位跑壘員而多進一個壘或一個以上的壘。
(B)跑壘員由于守場員傳殺其他跑壘員而取得的進壘(偷壘或守場員失誤的進壘除外)。
(C)跑壘員由于守場員的疏忽的進壘(如無防守偷壘)。
飛球(Fly Ball)
擊向空中的高飛球叫「飛球」。
封殺(Force Play)
守場員對擊跑員進行傳殺或對由于擊跑員上壘而被迫進壘的跑壘員進行傳殺的防守行為叫「封殺」。這種攻守局面叫「封殺局面」。
注:比賽中的封殺局面常會改變。記住這點就不會在處理封殺局面時造成混亂。例如:
1.一壘有跑壘員,一人出局,擊球員擊出一迅猛的地滾球到一壘手。一壘手接住后立即觸一壘使擊跑員出局。這時封殺局面就不再存在。守場員對進入二壘的跑壘員必須觸殺。如果當時二壘或三壘有跑壘員而任一跑壘員在進入二壘的跑壘員被觸殺出局以前已進入本壘積分,則積分有效。如果一壘手接球后不是先踏一壘而是傳球到二壘,則是兩個封殺,二壘或三壘跑壘員的積分就無效。
2.一人出局,一、三壘有跑壘員,擊球員擊出騰空球被接住,成二人出局,三壘跑壘員在接殺后離壘跑進本壘積分。但一壘跑壘員離壘過早,球先傳到一壘被申訴判三人出局。這時如果裁判員判定三壘跑壘員進入本壘在先,傳殺申訴在后,則積分有效。
棄權比賽(Forfeited Game)
由于一方違反規則,裁判員宣布另一方以9:0獲勝而結束的比賽叫「棄權比賽」。
界外球(Foul Ball)
合法擊出的球如遇下列任一情況時為「界外球」。
(1)停止在本壘到一壘或本壘到三壘之間的界外地區時;
(2)地滾球在經過一、三壘壘位時,從壘位外側界外地區滾入外場或繼續滾出界外地區時;
(3)飛球在第一個落點在一、三壘壘位后界外地區時;
(4)在界外觸及裁判員、比賽隊隊員的身體或其他障礙物時;
注:1.擊出的球在沒有觸及守場員前擊中投手板然后反彈到本壘到一壘或到三壘之間反彈出界外地區時判「界外球」。
2.擊球員擊出球之后在尚未離開擊球員區時,再次被擊出的球無意碰觸身體或球棒時為「界外球」。
界外地區(Foul Territory)
從本壘經過一、三壘邊線及其延長線直到擋墻或圍網(包括垂直的空間)以外的區域叫「界外地區」。
擦棒球(Foul Tip)
碰觸球棒后迅猛而直接地到達捕手手中并被接住的擊球叫「擦棒球」。沒有接住就不是「擦棒球」。每一擦棒球均判一「擊」,繼續比賽。擦棒的擊球如先觸及捕手的手或手套再觸身體并在落地前接牢時,為直接接住,判擦棒球。但先觸及捕手的手或手套以外的東西,如身體、護具等不判直接接住。
地滾球(Ground Ball)
在地面捲動或彈跳的擊球叫「地滾球」。
主隊或后攻隊(Home Team)
某隊在本隊球場或在地球場進行比賽時,該隊即為「主隊」,按慣例先守又叫「后攻隊」。如在第三者的球場進行比賽時,則先攻隊按事先排定的賽程或比賽開始前用抽簽法或拋錢幣確定。
不合法(Illegal Or Illegally)
與本規則的規定相違背叫「不合法」。
不合法投球(Illegal Pitch)
投手違反下列任一規則的投球均判「不合法投球」:
投手的軸心腳沒有踏投手板而向擊球員投球;
急速向沒有準備好的擊球員投球。
「不合法投球」判擊球員一「球」。壘上有跑壘員時的「不合法投球」判「投手犯規」,壘上跑壘員安全進一個壘,但不判擊球員一「球」。
內野手(Infielder)
在內場各位置進行防守的隊員叫「內野手」。
內野飛球(Infield Fly)
在兩人出局前,一、二壘或一、二、三壘都有跑壘員時,擊球員合法擊出落在內場或內場附近并為守場員(包括外野手)輕易接住的界內飛球(平直球和用觸及法擊出的飛球除外)叫「內野飛球」。這時判擊球員出局,繼續比賽。
在上述局面下,如果擊出的球明顯是「內野飛球」,裁判員為了保護跑壘員應立即宣布:「內野飛球,擊球員出局!」如果擊出的球接近邊線,一時難以決定是界內球或界外球時,裁判員應立即宣布:「如果是界內,內野飛球!」或者只宣布「內野飛球」同時將右臂向前上方伸出,作出延期宣判的手勢,直至鐵定是界內球時再宣布:「擊球員出局!」。「內野飛球」是繼續比賽局面,跑壘員可以冒被殺出局的危險進壘,或者球被接住后返壘再進壘,如同對待一般的飛球一樣。如果擊成界外球、則改按界外球處理。
同樣兩人出局前,一、二壘或一、二、三壘有跑壘員時,擊出騰空球并未碰觸守場員,落地后在一、三壘前彈出界外則應判「界外球」;如落在邊線外又在一、三壘前彈入界內應判「內野飛球,擊球員出局!」。
注:1.裁判員在運用本規則時要掌握守場員能否通過正常的努力把擊出的飛球接住。裁判員不能根據擊出的飛球落在內野就判「內野飛球」,落在內野附近的外野或草地線附近就不判「內野飛球」。裁判員還要注意掌握的是:即使是外野手接球,只要擊出的是內野及其附近的飛球。而且外野手如同內野手那樣容易把球接住時,就要判「內野飛球」。
2.「內野飛球」是裁判員的判斷,不能申訴。
3.如果裁判員已宣判「內野飛球」,即使守場員故意失接企圖造成雙殺,仍作為「內野飛球」處理,繼續比賽。
4.「內野飛球」經裁判員宣判后生效。裁判員作「內野飛球」的判斷要迅速果斷。
飛行(In Flight)
指擊出、傳出或投出的球在觸及守場員前還未觸及地面或其他物體時的狀態。
出局危險(In Jeopardy)
指在繼續比賽過程中攻方隊員有可能被判出局危險的狀態。
局(Inning)
局是全場比賽的一部分。比賽雙方分別因三人出局而交換攻守各一次為「一局」。一方一次進攻為半局。
注:先攻隊進攻時為上半局,后攻隊進攻時為下半局。
妨礙行為(Interference)
凡影響比賽隊員進行正常攻守活動的行為叫「妨礙行為」。
(A)攻隊妨礙行為是指攻隊隊員對正在防守的守場員進行妨礙或干擾。如果裁判員宣布擊球員、擊跑員或跑壘員因妨礙行為而出局,則所有跑壘員都得回到裁判員認為在妨礙行為發生時他們合法占有的最后壘位,除非另有規定。
注:發生妨礙行為時如擊跑員沒有達到一壘,則所有跑壘員都要回到投手投球時原占壘位。但已判出局的跑壘員除外。
(B)守隊妨礙行為是指守場員妨礙或干擾擊球員擊球。
(C)裁判員妨礙行為是指:1.阻礙或影響接手傳殺偷壘的跑壘員;2.擊出的界內球在穿過守場員前(投手除外)在界內碰觸裁判員。
(D)觀眾妨礙行為是指在繼續比賽時,觀眾走出看臺或進入比賽場地而觸及正在進行攻守的傳球、擊球或投球。
注:一旦發生妨礙行為并成立時即成死球局面。
合法(Legal or Legally)
與本規則的規定相符合叫「合法」。
平飛球(Line Driver)
迅猛而直接飛向守場員而未觸及地面的擊球叫「平飛球」。
活球(Live Ball)
處于繼續比賽過程中的球叫「活球」。
主教練(Manager)
負責本隊場上比賽事宜并代表本隊同裁判員和對方隊進行聯系的本隊成員叫主教練。隊員經主教練指派也可臨時代行主教練職責。
(A)各隊應于比賽開始前30分鐘將主教練姓名寫在「上場隊員名單」上交主裁判員;
(B)主教練對全隊的行為、規則的遵守、服從裁判員判定等負責。
(C)如果主教練離開場地,應指定一個教練員或運動員作為他的替補者。因此替補者擁有作為主教練的職責、權力和義務。如果主教練離開場地時沒有指派替補者,則由主裁判員代為指派。
阻擋(Obstruction)
守場員沒有持球,也不是在接球而阻礙跑壘員進壘的行為叫「阻擋」。
注:如果守場員正在接傳來的球,而傳來的球直接飛向該守場員以致必須在其所占的位置上接球時,應看作是「在進行接球」。這時守場員究竟是否「在進行接球」,完全取決于裁判的判斷。在守場員準備接球而又漏接后發生阻礙跑壘員跑壘的行為時,就不再看作「在進行接球」而應判為「阻擋」。例如內場手撲地接球,但未接住,球滾至身后,如果他繼續躺在地上因而延誤了跑壘員的跑壘時就要判「阻擋」。
攻隊或攻隊隊員(Offense or Offensive)
輪及擊球、跑壘的隊叫「攻隊」;進行擊球或跑壘的任一隊員叫「攻隊隊員」。
正式記錄員(Official Scorer)
由比賽主辦單位指派擔任比賽記錄和技術統計工作的人員叫「正式記錄員」。
出局(Out)
攻隊隊員被取消擊球、跑壘或積分的權利或者防守隊為使本隊改守為攻,使進攻隊失去三次進攻條件之一叫「出局」。
外野手(Outfielder)
在外野位置上進行防守的隊員叫「外野手」。
滑出壘位(Overslide of Oversliding)
攻隊隊員除從本壘進入一壘外,凡因滑壘過頭致離開壘位的行為叫「滑出壘位」。
處罰(Penalty)
對違規行為根據規則進行處理叫「處罰」。
運動員或裁判員的「身體」(The Person of A Player or An Umpire)
指運動員或裁判員的身體、衣服及其用具的任何部分。
投球(Pitch)
投手投給擊球員的球叫「投球」。
注:「投球」不同于「傳球」,詳見「傳球」條。
投手(Pitcher)
向擊球員投球的守隊隊員叫「投手」。
投手的軸心腳(The Pitcher’s Pivot Foot)
投手在投球時踏觸投手板的腳叫「投手的軸心腳」。
比賽開始或繼續比賽(Play)
裁判員宣布開始進行比賽或遇死球局面時宣布還原比賽的命令。
提出抗議(Protest)
比賽隊對裁判員執行規則上的錯誤,向裁判員提出改判要求的行為叫 「提出抗議」。
60、急投(quick return pitch)
擊球員尚未作好擊球準備,投手突然急速向其投球企圖使擊球員失去平衡的行為叫「急投」。這是不合法投球。
61、正式比賽(regulation game)
詳見本規則四.一○和四.一一。
62、再踏壘(retouch)
跑壘員按規定再次返回原占壘位的行為叫「再踏壘」。
63、積分(run or score)
攻隊隊員擊球后跑壘并依次踏觸一、二、三壘,最后安全踏觸本
壘的進攻行為叫「積分」。
64、夾殺(run down)
守場員對跑在兩個壘位之間的跑壘員進行傳殺的防守行為叫「夾殺」。
65、跑壘員(runner)
正在進行進壘、觸壘或回壘的攻隊隊員叫「跑壘員」。
66、犧牲打(sacrifice)
擊球員犧牲自己安全上壘的權利而使跑壘員進壘積分的擊球叫「犧牲打」 ∞牲打根據攻守局面和擊球方法的不同分「高飛犧牲打」和「觸擊球犧牲打」。
67、安全(safe)
裁判員對跑壘員合法取得欲占壘位的判定叫「安全」。
68、側身投球(set position)
投手以身體一側對著擊球員投球的姿勢叫「側身投球」。它是兩種合法投球姿勢的一種。
69、強迫取分
在三壘有跑壘員時,運用觸擊法使三壘跑壘員搶進本壘積分的一種進攻戰術叫「強迫取分」。
70、好球(strike)
投手的合法投球如符合下列任一情況時為「好球」。
(a)擊球員擊球未中(包括觸擊);
(b)擊球員未揮棒擊球,但該投球的任何部分在飛行狀態中通過了好球帶的任何部分;
(c)兩「好球」前擊成界外球;
(d)觸擊成界外球;
(e)擊球未中而球觸及身體;
(f)未落地而通過「好球帶」的球觸及擊球員;
(g)「擦棒球」。
71、好球帶(strike zone)
在本壘板的垂直上空,高度在擊球員肩部上沿與褲腰上沿之間的水準線,低限在雙膝上沿之間的立體區域叫「好球帶」。好球區按擊球員準備迎擊投球時所采取的站立姿勢判定。(圖4)
72、改期續賽(suspended game)
裁判員因故宣布提前中止比賽并另行定期繼續將其賽完的比賽叫「改期續賽」。
73、觸殺(tag)
守場員用手或手套牢固地將球握住,同時以身體任一部分觸壘或持球的手或手套碰觸跑壘員的防守行為叫「觸殺」。
74 、傳球(throw)
守場員用手或手臂把球送到既定目標的防守行為叫「傳球」。「傳球」與投手向擊球員的「投球」應予區別。
75、平局比賽(tie game)
裁判員宣布兩隊積分相等的有效比賽叫「平局比賽」。
76、暫停(time)
裁判員按規定暫時中斷比賽時所宣布的口令。此時場上成死球局面。
77、碰觸(touch)
觸及場上隊員或裁判員身體、衣服或其用具的任一部分叫「碰觸」。
78、三殺(triple play)
守隊隊員防守無失誤而將攻隊三名隊員連續傳殺出局的防守行為叫「三殺」。
79、暴投(wild pitch)
偏離本壘板致捕手無法經過正常努力接住的投球叫「暴投」。
80、正面投球(wind-up position)
投手以身體正面對著擊球員投球的姿勢叫「正面投球」。它是兩種合法投球姿勢的一種。
棒球莊園
中國唯一的棒球莊園為北京順義的達陣棒球莊園,擁有兩塊標準棒球場地及一塊壘球場,每個周末都有兩至四場棒球比賽可供觀看。
臺灣打棒球運動發展史
總結
打棒球運動在臺灣的發展已有百余年歷史,從日據時代(1945年以前)的殖民主義色彩,到戰后時期(1945年-1960年代)的蓬勃發展,再到三級棒球時期(1960年代-1980年代)的民族主義狂熱,到最后成棒時期(1980年代-1990年代)打入國際比賽及職棒時期(1990年代-至今)邁向多元化階段的歷程,如同一個世紀以來臺灣社會變遷的縮影。
日據時代(1945年以前)
臺灣的打棒球運動源于日本的殖民統治時期,而日本打棒球運動又受美國影響較深。據《臺灣棒球一百年》作者謝仕淵和謝佳芬的考證,1876年赴美求學回日的平岡熙為日本打棒球運動開啟大門,日本人開始打baseball。1895年,日本人首度以「野球」一詞取代baseball,因此這一年被稱為「野球元年」。1895年也是日本殖民統治臺灣的第一年,打棒球運動隨即進入臺灣。
1906年3月,臺灣出現了第一支正式棒球隊——臺灣「總督府」中學校棒球隊,由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中學部(今臺北建國中學)校長田中敬一主導成立。不久,國語學校師范部(今臺北師范學院)也成立另一支棒球隊。當年春天兩支隊伍進行比賽,以五比五和局。隨后,成淵學校(今成淵中學)、臺北一中(今臺北建國中學)、臺北工業學校(今臺北科技大學)、臺北商業學校(今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也陸續組織棒球隊。
1921年,花蓮市棒球球迷林桂興,將當地的原住民少年組織起來,名為高砂棒球隊,并常與當地的日本人在花岡山棒球場舉行比賽。這是第一支由臺灣原住民所組成的棒球隊。
1923年,日本人梅野清太和當時的花蓮廳長江口良三郎,將原先的高砂棒球隊組成以能高山為名的棒球隊「能高團」,這是臺灣棒球史上十分重要的一支球隊。
戰后時期(1945年-1960年代)
從1945年到1960年代之間,打棒球運動非常流行,「呷飽看野球」(臺灣話,「吃飽看棒球」的意思)成了人們生活的一部份。
期間較重要的棒球賽會有:「全國」運動會、省運棒球賽、臺北市市長杯軟式棒球賽、臺北市銀行公會棒球賽、全省「華銀金像獎棒球賽」、全省「協會杯」、「金像獎杯」棒球賽、全省「主席杯」棒球賽。
這一時期也有很多棒球隊伍紛紛成立,如石炭隊、臺電隊、合庫棒球隊、糖廠棒球隊、鐵路局棒球隊、臺灣省煙酒公賣局棒球隊、大涼隊、天香味寶隊、三軍棒球隊等。這個時期以各公民營機構組隊參與的業余打棒球運動為主,球員也都是由各機構對棒球有興趣的員工組成。
三級棒球時期(1960年代-1980年代)
三級棒球指的是少棒、青少棒和青棒。
1968年8月,一支由臺東偏遠山區學童組成的紅葉少棒隊,以兩戰全勝的戰績擊敗到訪的日本和歌山少棒冠軍代表隊,使得臺灣各地掀起一股紅葉旋風。
1969年,金龍少棒隊不但獲得遠東地區代表權,并參加美國少棒聯盟于威廉波特舉辦的世界少棒錦標賽,一舉奪得冠軍。
1970年代是臺灣經濟起飛的時代,也是臺灣三級棒球狂飆、整個社會陷入棒球民族主義狂熱的年代。每一位棒球選手,都被臺灣媒體以「棒打洋人」的「民族英雄」視之。
自少棒獲得世界冠軍之后,臺灣進軍世界青少棒、青棒賽也沒有碰到太多奪冠的阻礙。從1969年臺灣金龍少棒隊得到世界少棒冠軍到1991年止,除1975年美國少棒聯盟閉關,臺灣少棒隊總計拿到15次冠軍頭銜;青少棒方面,則從1972年首次參加世界青少棒賽即奪得冠軍開始,到1991年20年間共獲得17次第一;而青棒方面,則從1974年開始參加世界少棒聯盟于羅德岱堡所舉行的青棒賽,一直到1991年18年間,總共得到13次冠軍。
在三級棒球培養下,造就了許多優秀的選手,打下后來臺灣能在世界棒球舞臺一爭長短的基礎。
成棒時期(1980年代-1990年代)
成棒為成人棒球的簡稱,又分為業余棒球與職業棒球兩種。臺灣成棒在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棒球表演賽中獲得銅牌,在1992年的巴塞羅那奧運會中(棒球第一次被列為正式項目)獲得銀牌。1997年,爆發職棒簽賭事件,職棒開始走下坡路,連帶也影響到了各級棒球的發展狀況。
職棒時期(1990年代-至今)
1990年3月17日以兄弟飯店董事長洪騰勝為主導,成立了職業棒球聯盟,開啟了臺灣職棒新紀元。第一場職業棒球比賽在臺北市立棒球場開打,由兄弟象隊出戰統一獅隊,結果獅隊擊敗象隊獲得臺灣職棒史上第一勝,統一獅投手杜福明是第一位勝投的投手。當天的另一場比賽,三商虎隊投手涂鴻欽擊敗味全龍隊,并成為第一位寫下完封勝的投手。
1997年,由于爆發簽賭打假球事件及臺灣大聯盟的成立,造成觀眾人數銳減,但在2001年主辦第34屆世界杯棒球賽并奪得第三名后,臺灣棒球的熱潮再現。
在經過數年的棒球熱潮后,中華職棒的票房在2006年球季呈現大幅衰退,一般認為與2005年再爆發簽賭打假球事件、臺灣球迷收看大聯盟的熱潮和中華職棒對自身問題(如成立二軍等和多次爆發簽賭打假球事件)不能反求諸己有關。
北京奧運會棒球競賽模式
規則
棒球比賽有8支隊伍參加,分為預賽、半決賽和決賽三個階段。預賽采用單迴圈的模式。
預賽階段
預賽階段,各參賽隊將與其余各隊分別進行一場比賽,根據各隊的勝負積分決定排名。
對于積分相同的隊伍,將依次采用以下方法決定其排名:
1、 以隊伍相互間勝負關系決定名次,勝者名次列前;
2、 以隊伍相互間比賽的失分除以防守局數決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
3、 以隊伍相互間比賽的責任失分除以防守局數決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
4、 以隊伍相互間比賽的安打率決定名次,安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5、 擲幣決定名次。
半決賽階段
預賽階段獲得前四名的隊伍進入半決賽,半決賽對陣形式如下:
半決賽第一場比賽:排名第一的隊伍 vs 排名第四的隊伍
半決賽第二場比賽:排名第二的隊伍 vs 排名第三的隊伍
兩場比賽勝者進入決賽階段,負者將爭奪銅牌。
決賽階段
決賽階段的比賽對陣形式如下:
爭奪銅牌的比賽:半決賽第一場比賽負隊 vs 半決賽第二場比賽負隊
爭奪金牌的比賽:半決賽第一場比賽勝隊 vs 半決賽第二場比賽勝隊
爭奪金牌比賽的勝隊將獲得金牌,負隊將獲得銀牌。
爭奪銅牌比賽的勝隊將獲得銅牌,負佇列第四名。
來源:中華百科
